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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广州市2019年第一批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7 09:13:12    来源:关于办理广州市2019年第一批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的通知

关于办理广州市2019年第一批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的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9-07-16]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7月15日印发的《关于广州市2019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的通告》精神,为进一步解决我校无房教职工住房问题,现组织开展广州市2019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为方便集中管理,本次面向我校教职工推出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共有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2个房源点。房源点的地址、面积、户型、租金标准、物业管理费、预计交付使用时间详见《2019年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附件1)。

二、房源开放日

为方便了解房源情况,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将于7月19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对房源点开放参观,同时,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在棠悦花园设现场咨询点,联系电话:83842516,房源点具体交通及服务指南详见《房源点乘车指引》(附件2)、《广州市2019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指南》(附件3)。

三、申请条件

1. 我校在岗教职工;

2. 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3.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4.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事项详见《单位担保书》(附件4)。

四、申请流程

(一)教职工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需要申请的教职工请自行下载《广州市2019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5,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实填写表格相关内容,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表》1份;

2.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 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1份;

4. 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35周岁以上人员提供);

5.单位担保书(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提供)。

注:本次申请无需提供《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等证明材料。签订租赁合同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对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自有产权住房、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情况进行核查。若由于申请人未如实申报相关情况,导致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均有申请人承担。

(二)二级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单位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教职工提交资料

请教职工将个人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房改办(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217,电话:85214186),电子版《申请表》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scnufgb@126.com,收表日期为2019年7月18日(周四)、7月23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候。

(四)其它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租住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周转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周转房)。 

五、学校提交资料

房改办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所有资料提交至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进行意向申请登记审核。

请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1:2019年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

附件2:房源点乘车指引;

附件3:广州市2019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指南;

附件4:单位担保书

附件5:广州市2019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房改办

2019716

附件12019年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

附件2:房源点乘车指引.xls

附件3:广州市2019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指南.doc

附件4:单位担保书

附件5:广州市2019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拟稿:杨瑞兰 | 审核:蓝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