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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 14:48:00    来源:金沙3354cc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人事处 2020-01-15]

各二级单位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02号)精神,全国博管办决定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含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详情参见《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截止日期

项目类型及批次

网上申报时间

二级单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截止时间

引进项目

第一批次

115-915

36

315

第二批次

115-915

97

915

派出项目

115-315

36

315

学术交流项目

115-1031

随时报送、随时提交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香江学者计划

1月底-315

312

315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1月底-315

312

315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31-425

420

425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请申请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了解政策和要求。

(二)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并在网上提交。

(三)提交申请纸质材料:

项目

 

材料

引进项目

派出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

香江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申请表

(英文填写)

有效身份证


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






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国际交流会议通知

(英文)






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英文)






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英文)






专家推荐信






论文首页扫描件






注:表内打“√”对应的材料项目为该交流项目需准备的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2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其中1份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在单位意见栏具体详细填写二级单位推荐意见,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其中1份推荐表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具体详细填写二级单位审核意见,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剩余1份无需签字盖章。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还需将全部申请材料制成一张光盘(5M以内)一并上报。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单位按照时序进度,积极组织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请各二级单位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中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三)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四)申请材料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且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存在虚假内容申报等情况的单位,将暂停该单位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五)获资助人员(除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或来华(回国)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学校将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将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七)相关申报表格见附件或在中国博士后网下载。

(八)请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填写《推荐表》中的单位审核意见以及《各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请各二级单位注意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尽事宜,详见《申报指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金沙3354cc石牌校区行政楼611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020-85217886

电子邮箱:bgb@scnu.edu.cn

博士后之家网站:http://pd.scn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

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申报指南.pdf